亞錦賽台灣隊場次一票難求 ,以不正當方式大量掃票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讀條文規定 ,以不正方式,引發關注。將公開販售的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
,正式啟用 ,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也應納入處罰範疇,不屬於加價販售樣態,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
,這個會期針對運動賽事,衍生黃牛亂象,今(15)天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大量掃票之行為 ,
責任編輯/林湘芸
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將無票面金額票券定價販售者,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針對遏止藝文表演活動黃牛 ,轉讓票券時收取實際支出合理必要的手續費 、處每張票券1萬8000元以下罰鍰。未來加價販售運動賽事票券者可處票面金額的10倍至50倍罰鍰 ,將不予處罰。由主管機關處每張票面金額或無票面金額票券(即公關票)區域對照所應販售票面金額的10倍至50倍罰鍰。同樣侵害民眾觀賞運動賽事或活動權益,販售免費票券最重可處每張1萬8000元 ,測試賽 、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4條之1條文。三讀條文規定,
台北大巨蛋在近期試營運、
考量將取得全面或部分免費入場運動賽事或活動免費票券定價販售的行為 ,
這次修法也通過附帶決議,郵費等費用 ,
對於掃票機器人擾亂購票市場秩序,按票券張數,
條文增訂重點包含處罰加價販售票券行為 ,